接受土块。语本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﹝ 晋 公子 重耳 ﹞出於 五鹿,乞食于野人,野人与之块,公子怒,欲鞭子,子犯 曰:‘天赐也!’稽首受而载之。”北魏 郦道元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故 瀆 东逕 五鹿 之野,晋文公 受块於野人,即此处矣。”后用为受天赐之典。唐 王起《雨不破块赋》:“受块之人,共欣其天赐;击壤之老,将明其帝功。”
(一)、接受土块。语本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﹝ 晋 公子 重耳 ﹞出於 五鹿 ,乞食于野人,野人与之块,公子怒,欲鞭子, 子犯 曰:‘天赐也!’稽首受而载之。”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故 瀆 东逕 五鹿 之野, 晋文公 受块於野人,即此处矣。”后用为受天赐之典。
唐 王起 《雨不破块赋》:“受块之人,共欣其天赐;击壤之老,将明其帝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