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俗叫幼童认僧尼为师或认他人为义父母,以求长寿,叫做寄名。
(一)、旧时迷信,为求孩子长命而认他人为义父母,用其姓氏命名;或拜僧尼为师而不出家,谓之寄名。
清 黄生 《义府·寄名》:“今俗有生子不利,而寄名於他人者。其事已起 汉 世。按《后汉·何后纪》:后生 辩 ,养於 史道人 家,号曰 史侯 。注云:‘ 灵帝 数失子,不敢正名,寄养道人 史子眇 家’,即其事也。按‘道人’二字亦如此,注谓‘道术之人’。今俗亦有寄名於僧道者。”
(二)、犹挂名,列名。
唐 李肇 《唐国史补》卷中:“ 熊执易 为补闕,上疏极諫,窃示僚友 归登 。 登 惨然曰:‘愿寄一名。雷霆之怒,恐足下不足以独当也。’”《明史·程启充传》:“身不出门閭,而名隶行伍,是谓寄名。” 清 陈梦雷 《东行口占》之一:“籍削寄名归卒伍,魂销凭梦返家园。”
(三)、引申为托名,假名。
《云笈七籤》卷六:“太玄者, 孟法师 云是 太玄都 也。今为 老君 既隐 太平之乡 ,亦未详此是何所。必非摄跡还本,遣之又遣,玄之又玄,寄名‘太玄’耶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