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国家主管机关发给出国执行任务、旅行或在国外居住的本国公民的证件,证明其国籍和身份。
(二)、旧时因出差、旅行或运输货物向主管机关领取的凭证。
(一)、因出差、旅行或运输货物等向主管机关领取的通行证。
《清史稿·文宗纪》:“ 骆秉章 奏贼中投出难民,给予免死护照,资遣回籍。” 叶紫 《丰收》一:“垄上的饥民都走到死亡线上了,才由 何八爷 代替饥民向县太爷担保不会变乱党,再三地求了几张护照,分途逃出境来。” 杨朔 《潼关之夜》:“最后,我拿出八路军的护照,他们才认为满意。”
(二)、证明出国公民身份的证件。由本国外交主管机关发给。
清 薛福成 《出使英法义比四国日记·光绪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》:“ 德国 天主教士若领有 德国 钦差公署所发护照,其应为保护及应沾利益之处应与 法国 教士领有 法国 钦差公署所发护照无异。” 邹韬奋 《萍踪寄语》四:“仅上岸游览而不打算居住的搭客,可不必验看护照。”